【课程背景】
2016年3月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全面实施营改增,从2016年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2016年3月18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以财税[2016]36号文件(“36号文” )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各项具体实施办法。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前期试点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覆盖面更广,意义更大。
【课程收益】
根据大数据时代的需求,学习全行业增值税政策,并合理运用到企业,降低增值税税负,梳理全行业应税范围,适用税率、全行业可抵扣项目和范围,制定增值税管控策略。
【课程内容】
第一部分:营改增政策政策解析
第一节、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的规定:
1、基本规定
2、特殊规定
二、纳税人的分类管理
1、纳税人划分为两类
2、一般纳税人的分类标准
3、一般纳税人的其他规定
4、两类纳税人的利弊分析
第二节、征税范围
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征税范围
二、不征收增值税的八类业务
三、境内销售的界定
四、视同销售的范围
第三节、税率和征收率
一、营改增行业增值税税率有哪些
二、原增值税税率有哪些
三、增值税的征收率有哪些规定
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销项税额的计算
三、销项税额、销售额的区分
四、营改增行业特殊销售额的规定
五、进项税额的规定
1、进项税额的内容
2、哪些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哪些形式
4、哪些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处理
6、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需扣减进项税额的情形
7、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及不得抵扣金额的计算
8、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增值税处理
第五节、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一、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基本规定
二、增值税纳税地点
第六节、建筑服务营改增特殊规定
一、清包工方式建筑服务的增值税处理
二、甲供材建筑服务的增值税处理
三、建筑工程老项目增值税处理
第七节、销售不动产营改增特殊规定
一、一般纳税人的特殊规定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特殊处理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的处理
第二部分:建筑服务业增值税管控策略
一、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
二、合理确定组织架构
三、商业运营模式的影响
四、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五、如何选择供应商
六、虚开发票风险的应对
七、合同范本的规范
八、对抵扣项税金的管理
九、企业综合税负的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