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合一”四字并非王阳明首创,南宋理学家陈淳就曾提过“知行合一”。关于“知行”的关系,王阳明之前最有代表性的是程颐、朱熹。二人都认为知先行后,行重知轻。陈淳则认为,知行无先后,无轻重。
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和陈淳的“知行合一”不同。实际上,陈淳的“知行合一”还停留在“知”和“行”这种“术”的层面,而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则来源于其心学的基石——心即理。
于是,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就有了与众不同的方法和境界。
心即理,就是心理合一,发自本心而视听言动,就是心即理。不能心里想一套,行动上却是另外一套。它主张的是表里如一,言行合一,最终归结为知行合一。
王阳明曾用两个例子来说明“知行合一”,一是“如好好色,如恶恶臭”,二是水。
如好好色:当我们见到美色时,我们立即就会喜欢上,没有人会见到美色,还要考虑一下是喜欢还是厌恶,见到美色属知,喜欢上美色属行,二者之间没有间隔,没有等待,本就是一体,是一回事。
水:水知道向下流是知,向下流是行。在自然状态下,水永远都在向下流。
如同你被雷劈,你不可能在被雷劈到时还要想一下,要不要倒下。你绝对会立即倒下,被雷劈是知,倒下是行,中间没有间隔。
由上述例子可知,知行合一的“知”不是知道,也不是知识,而是我们的本能、直觉,而这种本能和直觉就是王阳明所谓的良知。
我们前面提到过,良知,按王阳明的解释,就是我们与生俱来的直觉(本能)的道德感和判断力。而所谓知行合一,以心学语境的解释就是:良知感应神速,无由等待,本心之明即知,不欺本心之明即行,是为知行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