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例》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出台《条例》,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条例》制作过程中遵循的主要原则
一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论述,明确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根本遵循。
二是充分体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组织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三是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落实各项新要求新举措,彰显新时代组织工作的特色。
四是坚持继承优良传统和改革创新相结合,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组织工作的宝贵经验,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熟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
三、《条例》的主要框架和内容
《条例》共7章、46条,分为三个板块。
第一板块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明确组织工作的地位作用、指导思想、原则和组织工作的领导体制、组织部门的主要职责。
第二板块包括第三、四、五章,明确组织工作的总体布局和基本要求,分别对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主要内容作出规定。
第三板块包括第六章和第七章,明确组织工作的保障机制、《条例》执行督查以及附则相关内容。
四、《条例》就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出的具体要求
1. 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等明确为组织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
2. 突出“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
3. 强调要“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
五、《条例》就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方面明确的具体规定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新时代组织工作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职责所在。
六、《条例》在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方面主要提出的要求
1. 在组织架构中,着力体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在组织功能中,着眼于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2. 在党员队伍中,着眼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等各环节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3. 在组织制度中,强调建立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组织制度体系;
4. 在组织生活中,明确要求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确保经常、认真、严肃;
5. 在组织纪律中,把“两个维护”“四个服从”摆在首位,要求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七、《条例》在干部工作方面主要提出的要求
1. 在干部管理体制方面,明确“干部工作实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分级分类管理的体制”
2. 在领导班子建设方面,强调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3. 在干部工作“五大体系”建设方面,明确了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举措
4. 在年轻干部工作方面,强调着眼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需要,坚持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
5. 对加强公务员管理工作、离退休干部工作和统筹机构编制管理也分别提出要求。
八、《条例》在人才工作方面主要提出的要求
1. 在人才工作领导体制方面,明确“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用人单位发挥主体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
2. 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强调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组织实施重大人才工程,统筹推进各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3. 在人才资源开发方面,强调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
4. 在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方面,要求坚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健全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机制。
5. 在加强政治引领方面,强调坚持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人才工作机制。
6. 在人才环境方面要求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
九、《条例》在保障和监督方面主要提出的要求
1. 组织部门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和完善部务会会议制度;
2. 要聚焦主责主业,优化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
3. 要带头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打造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的过硬队伍。
十、《条例》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
党中央印发《条例》的通知,对学习宣传、贯彻执行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党中央部署,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