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央行银保监会2022年《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解读
1、 明确承兑和贴现资质要求;
2、 明确电票业务所有业务行为必须通过电票系统;
3、 加强细化风险防控;
4、 电票最长付款期限至6个月,空转套利票、融资性票据减少;
5、 应收账款票据化,电子商票保贴业务迎来新的发展前景;
6、 强化信息披露管理;
7、 加强监督管理;
8、 严控签发促流通;
9、 票据经纪机构资质规定;
10、 商业汇票种类将分为: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票据。
二、 票交所新系统功能介绍与操作注意事项
1、供应链票据信息推送;
2、票据账户主动管理服务;
3、企业信息报备、名称校验服务;
4、统一提示付款与自动提示付款自动应答;
5、“不得转让”撤销功能;
6、票据经纪行“贴现通”业务介绍;
7、所有电票实现可拆分与交易;
8、资金批量结算;
9新系统追索流程规定;
10、增加“保贴”登记。
三、《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与风险防范》
1、票据法律法规;
(1) 付款请求与提示付款期规定;
(2) 主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票据责任;
(3) 逾期提示付款与回头背书对追索权的影响;
(4) 追索权与再追索时效;
(5) 票据权利时效;
(6) 利益返还请求权。
2、电票系统可体现企业信用价值;
3、出票、背书、贴现、转贴现、保证、质押的操作;
4、电子汇票拒绝无理由退票-电票付款要求;
5、电子商业汇票支付信用信息查询 ;
6、解除质押,只可在出质日至到期日前一天的期限内办理;
7、提示付款期内未提示付款无追索风险;
8、电票资金清算的规定;
9、电票的拒付与冻结规定;
10、商票到期应避免线下清算;
11、直贴、转贴不可逆,一旦电子票据系统完成交易,无法撤销;
12、电子商业汇票责任解除前,电子商业汇票的承兑人不得撤销原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账户,接入机构不得为其办理销户手续;
13、超过规定权利时效处理规定;
14、追索未收到线下付款不可点签收;
15、对电子票据的司法保全须向持票人所在银行办理;
16、回头背书、逾期提示付款、提前提示付款与追索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