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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企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主讲老师: 张绪才 张绪才
课时安排: 1天/6小时
学习费用: 面议
课程预约: 隋老师 (微信同号)
课程简介: 加强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管理,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是保障企业规范运作和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内训课程分类: 综合管理 | 人力资源 | 市场营销 | 财务税务 | 基层管理 | 中层管理 | 领导力 | 管理沟通 | 薪酬绩效 | 企业文化 | 团队管理 | 行政办公 | 公司治理 | 股权激励 | 生产管理 | 采购物流 | 项目管理 | 安全管理 | 质量管理 | 员工管理 | 班组管理 | 职业技能 | 互联网+ | 新媒体 | TTT培训 | 礼仪服务 | 商务谈判 | 演讲培训 | 宏观经济 | 趋势发展 | 金融资本 | 商业模式 | 战略运营 | 法律风险 | 沙盘模拟 | 国企改革 | 乡村振兴 | 党建培训 | 保险培训 | 银行培训 | 电信领域 | 房地产 | 国学智慧 | 心理学 | 情绪管理 | 时间管理 | 目标管理 | 客户管理 | 店长培训 | 新能源 | 数字化转型 | 工业4.0 | 电力行业 |
更新时间: 2023-08-09 12:57

  

    一、【课程背景】

    近年来,企业面临国内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法律环境愈益复杂的情势,对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和谐发展,注重提高企业经营者依法治企的能力,加强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管理,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是保障企业规范运作和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二、【授课时长】课时为天。

    三、【课程收益】

    通过学习依法治企的理念意识,及主要法律风险点和预先采取权益受损时的救济方式,以案释法,教练式培训,能够建立起全程把控的思维格局,准确把握常用的法律风险点,及维护权益所需的证据、诉讼时效等法律技能,增强法律意识,学法守法用法,防范各种法律风险,杜绝不必要的损失和责任。

    四、【授课对象】

    企业总裁、高中级管理人员、法务人员等有关岗位人员。

    五、【课程特色】

    1、独特的专业优势:法律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法律培训针对性、实操性强,具有独特的专业优势。

    2、独特的讲课技能和风格:最大的特点是不讲理论讲案例、不讲术语讲白话,理论案例化、案例故事化、故事情节化、情节实战化; 对课件及案例进行精心设计,逻辑严密,构思巧妙,把法律知识融入到生活社会现象;讲课风格生动风趣,寓教于乐;讲解法律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让学员听得懂、愿意听;综合运用文字、图片、影音、互动等方式,充分调动学员的积极参与互动、现场理解感悟,课堂气氛轻松活泼,摆脱了纯讲理论的刻板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六、【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  依法治企--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根本对策

    一、依法治企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二、切合经营实际,加强企业经营者依法治企能力建设

案例分析:

第二部分  招标投标法律风险防范

一、《招标投标法》的修订情况

二、招投标改革与动向

1、自行确定中标人需说明理由

2、第二、电子招标投标明确为正式招标方式

3、加重创新和环保在招投标中的考量力度

4、正确对待最低价中标和履约问题

三、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与行为规范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诚实信用原则

四、招标阶段的主要法律风险点

1、招标条件不具备的风险

2、招标形式不合法的风险

3、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的风险

4、招标文件编制、修改、发出的风险

5、资格预审和项目踏勘中的风险

6、擅自终止招标的风险

7、招标单位人员泄露保密信息的风险

8、虚假招投标的风险

五、投标阶段的主要法律风险点

1、投标人主体不适格、数量不足的风险

2、投标人串标、围标的风险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委托他人投标的风险

4、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或报价畸高的风险

5、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风险

6、投标人在投标中弄虚作假的风险

六、开标、评标阶段的主要法律风险点

1、开标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风险

2、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当的风险

3、评标中废标无法律和招标文件依据的风险

第六部分  定标、合同谈判阶段的主要法律风险点

1、未依法及时确定中标人和发出中标通知书的风险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改变中标结果的风险

3、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项目的风险

4、与中标人签订“阴阳合同”的风险

5、中标人丧失履约能力或放弃中标的风险

第三部分 公司治理风险防范与董监高规范履职

一、股东会中心?董事会中心?还是经理中心? 

二、公司治理结构框架

三、股东(大)会及其运作 

案例分析:股东会决议中的风险与股东的权利

——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

——股东会决议无效之诉

——决议不存在确认之诉

1、什么情况下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会议召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1)谁召集的股东会是有效的?

2)如何发会议通知?

3、股东会会议表决程序中的风险

1)表决权行使的原则—— “一股一权”的原则  

2)哪些股东没有表决权?

3)股东表决权如何行使?

4)股东会有无法定参加人数?

5)股东会的投票规则

4、股东大会决策风险的防范

1)严格履行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程序

2)内容要合法

3)股东大会决议瑕疵并非无法补救

四、董事会及其决策中的风险

1、董事会职权与股东会职权的关系

2、什么情况下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

3、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中存在的风险

4、董事会决议程序中存在的风险

五、监事与监事会——被忽视了的公司监督机构 

1、监督机构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2、我国公司法下的监事会

六、经理——实践中的“香饽饽”,法律中的“鸡肋”

案例分析:

第四部分 安全生产法律风险防范——新《安全生产法》的修订内容

案例分析:

第五部分 环境保护法律风险防范——新《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内容

案例分析:

第六部分 企业及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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